第二十四章 洪乐社-《人在港综,开局陪大嫂做头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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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放心吧,b哥,我没事。”

    “管好你小弟,别惹麻烦。”大佬b微微摇头,今天这事本就是陈浩南挑起,他都没法帮陈浩南出头。

    尤其是打输之后,山鸡和大天二带着其他人要上台围殴顾笙,结果被一拳一个。

    剩下的人被吓得根本都不敢出手。

    后面这两点比陈浩南打输了还让他失望。

    自己人之间打拳输了要围殴人家,传出去丢的是他大佬b的脸啊,江湖上都得说他大佬b管教无方。

    至于被吓得不敢出手,就更不用说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晚上,在一处会议室,洪乐社龙头绅士胜坐在桌子前面无表情。

    而在桌子周围,则是另外几人在不断抽烟。

    “人到齐了,我就直说了。之前几个小混混砍死了狂人辉,洪兴的快刀笙把这几人收到门下,还放话保他们。这事怎么处理?”

    绅士胜敲了敲桌子说道。

    “干,这还用说?当然是干他啊!洪兴了不起啊?他说保就保?传出去江湖上都说我们怕了他们,还用不用混了?”立刻有人拍桌子骂道。

    “石屎说的对,他说保的人就保,下次他说要的生意咱们是不是拱手相让啊?”另外一人也附和道,此人叫做太保球。

    “要是整个洪兴,我们还要让上几分。可他不过是大佬b手下的马仔而已,我们也要让的话,干脆回家抱孩子算了。”又有人道。

    “而且听说他和大佬b的关系可不怎么好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说?”其他人立刻看过去。

    “之前洪兴和东兴开战,这个快刀笙表现的倒是亮眼,可你们看他的地盘在哪?朗屏邨啊!那地方穷的就剩牛屎了。”

    其他人纷纷点头,确实是这么回事。

    如果手下有小弟够出位,需要给他扎职,但又不喜欢这个小弟的话,就找个偏僻的地方给打发了。

    这事他们也做过。

    “既然意见相同,那就好办了。”绅士胜又敲了敲桌子道。

    “挑几个人去把快刀笙给做了,你们谁有合适的人选?”

    几人思索了下,立刻有人的道:“飞全喽,又够拼又够出位,也为社团立下不少功劳。只要这次他能做掉快刀笙,就给他扎职喽。”

    很快,这事就定了下来。

    绅士胜离开会议室,几个小弟立刻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“大佬,去哪?”

    “五月花夜总会。”

    最近绅士胜在五月花夜总会看上个叫ann的舞女,正一心把她追上手。

    虽然作为社团大佬,只要他想的话根本不缺女人,不过他更喜欢一点点追到手,这是情趣。

    看他绰号就知道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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